2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今年的1号文件,依然聚焦“三农问题”。第14条为“推进农村电商发展”,这无疑给农村电商从业者们打了兴奋剂,铁哥在多个农村电商群中均发现了这种兴奋和喜悦之情。
在铁哥看来,虽然1号文件要鼓励农村电商发展,但我们的从业者们仍然不能采取“大跃进”的手段来发展农村电商,并要时刻警惕此种现象的发生。
农村电商的“大跃进”迹象已经明显
根据1号文件,铁哥总结出中央政府对农村电商发展的几点希望:1.加工方或制作商要积极实现电商化;2.加强乡镇到村一级的物流建设;3.电信等配套设施进村入户;4.以电商产业园形式培养农村电商生态。
其中前三者在阿里、京东、苏宁为代表的电商平台的推动下,已经或正在完成,今年铁哥回村,发现镇一级的各类电商代理点明显增多,电商代理点同时作为一个个物流中转或代收站而存在,缓解了最后一公里的物流压力。
但对于第4个建议,铁哥却真心担心出现大跃进式发展。此前铁哥曾去西部某县级电商产业园参观,政府为电商创业者提供办公场地、宽带并定期邀请讲师前来培训,整个产业园充斥着马云语录、微商实操大全等电商行业术语。但园区却显得极为冷清。
究其原因,县一级政府出于政绩考虑,当然乐于通过硬件建设来提高地域的电商化水平,但其中却忽略了几个关键问题:1.电商从业者或创业者多是农民出身,其电商运营能力本来就比较薄弱,县一级又缺乏相关的运营人才,电商基因如何进行培养;2.主管者对电商的认识也不清晰,当年微商大行其道之时,当地电商产业园花高价从外地请来微商大师进行培训,号召全村开始在朋友圈内卖土特产,随着微商对朋友圈信用的透支,最终也开始逐渐退出市场;3.电商基因发展单靠提供工位难以解决,铁哥近几年去过多个淘宝村、淘宝县,也与多个淘宝时代大卖家有过交流,其成功有时代的机遇,亦有发展先期红利,如淘宝村采用一个家庭同时开十几个乃是数十个店铺,通过抢占淘宝搜索目录来垄断单品流量,但随着移动电商发展以及淘宝监管力度的加强,此红利已经不存在。
铁哥当时所在园区,数百个电商工位只有三成不到的人,问及其他人,或转行或下乡收货,余下的人摆弄手机,一脸迷茫,问我:你能帮我在朋友圈卖货吗?
1号文件所号召的电商产业园区出发点是正确的,通过园区将电商发展所需的物流、第三方服务以及培训及经验交流纳入统一体系,通过生态培养加速乡村的电商发展。但事实是,如今电商在部分农村已经出现了“过热”反应,领导对电商词汇信手拈来,侃侃而谈,鼓励各类商家纷纷接入电商,却忽略了电商运营的难度,乡民的电商积极性很容易被挫败。
在阿里、京东、苏宁为代表的电商平台的带领下,农村电商的下行工作节奏基本是稳健的,此次1号文件本意是通过配套设施的建设来加快农产品的上行工作,基层政府在其中将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若处理不当,反而适得其反。
警惕微商借1号文件卷土重来
在今年的1号文件中,中央政府的表述很是明确,农村电商的发展是要整体性发展的,包括物流、仓储、电信等诸多环节,这也与主流电商企业所采取的电商下乡政策理念一致。但铁哥在农村的朋友圈中却看到了对1号文件不同的解读:政府发展农村电商,微商获得认可。其基本逻辑为微商为电商一种,发展农村电商就是鼓励发展微商。
在2015年春节铁哥回老家时,农村老家亲戚同学大半从事微商相关工作,小学33个同学,朋友圈常年发布微商信息的有17人之多。但在2016年,随着微商的弊端逐渐暴露以及缺乏诚信监管带来的质量问题,朋友圈中微商的比例急剧下降,其中最早从事微商的同学以“代理不赚钱”理由退出微商。目前仍有3位同学从事微商,其代理产品也由面膜变为洗衣液、眼贴等产品。
由于微商缺乏平台监管,大量残次产品通过微商代理通道被倾销至农村,发展农村电商怎能靠此手段?
如今已经开始有微商团队开始策划并极力煽动政府以及农村电商从业者开始新一轮的农村微商化,朋友圈中关于微商合法化的振奋消息也越来越多。其中由于政府缺乏对电商的清晰的理解,本着“能卖货就是好事”的出发点,开始向农村电商从业者推介微商,农村电商创业者成为微商的代理下线。铁哥春节前在某县电商园区中赫然看到“发展微商,提高电商战斗力”的标语,在当地的电商简介中也发现了“淘宝京东加微商”的战略发展方向。
自2014年各大电商平台开启农村电商战略之后,农村确实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无论是物流配送亦或是农民的触网积极性均得到空前发展,企业通过资源整合也已经基本实现了农村电商的基础建设工作,如阿里菜鸟与部分地区的报纸发行体系合作,整合报纸发行网络,以较高性价比实现物流的下沉。
在电商下乡过程中,政府的角色也极为重要,理性引导村民的电商积极性,避免出现“大跃进”式发展才是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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